新鄉市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印發
2023-11-06
新鄉市人民政府印發《新鄉市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要求到2025年:
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有序推進太陽能(“光伏+”基地)、地熱能、生物質能、農村沼氣發展,合理布局城市垃圾發電規模。到2025年,全市風能、光伏、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累計并網容量200萬千瓦以上。
優化煤電項目布局。推進煤電“以大代小”“以新換舊”容量替代建設。到2024年年底,關停整合30萬千瓦以上熱電聯產機組供熱合理半徑范圍內的落后燃煤小熱電機組(含自備電廠),穩妥有序淘汰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