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轉型,以清潔低碳為核心
與能源生產消費有關的排放是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過度使用和依賴化石能源是全球必須直面的問題。面臨日趨嚴峻的能源安全問題、氣候變化以及生態環境挑戰,迫使我們必須重新思考如何利用能源這一古老而又嶄新的話題。
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產國和消費國,這樣的矛盾在我國日益凸顯。近年來,我國大力推動能源結構優化,但煤炭作為主體能源的格局沒有改變,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占比仍近七成。2014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僅為11.1%。
高度依賴煤炭的粗放低效的能源發展方式,不僅導致資源浪費,也造成環境污染,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生態文明建設的瓶頸所在。在新能源技術、信息技術和全球碳減排壓力的推動下,未來世界的主體能源應當是綠色低碳的。我國已經明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15%左右,到2030年達到20%左右。
成本下降、技術進步、產業扶持,在中長期發展目標和政策“暖風”下,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空間巨大,這已經成為業內共識。但能源轉型絕非一馬平川。當前,一個突出的挑戰就是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問題。近年來,部分地區棄水、棄風、棄光問題比較嚴重,主要原因是能源產地消納能力有限、外送困難。保利協鑫集團副總裁呂錦標說,可再生能源的規劃未能從需求的角度出發,導致優先足額發電、全額收購等鼓勵政策落實不到位,影響可再生能源使用效率。
我國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快速增長,但實際利用率比較低,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規劃上多種能源之間沒有實現協調優化,一些能源類型相互排斥。同時,由于電力市場建設沒有完全到位,影響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這需要推動電力市場化改革,保障可再生能源有規模、有效益,實現可持續發展。同時,可再生能源補貼等管理模式仍待優化。當前,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發放存在一定的滯后性,相關部門應當積極協調解決,提高管理和使用效率。此外,可再生能源發展仍然面臨多種因素掣肘。
推動能源轉型要實施“兩個替代”,在開發環節以清潔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在消費環節實施電能替代,以電代煤、代油。要實施清潔能源優先發展戰略,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統籌開發,促進能源結構優化和綠色發展轉型,實現從化石能源為主向清潔能源為主轉變。在推動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方面,應當堅持市場為主推動力,但也要重視政府的作用,加強引導和配套政策。下一步,要加強碳交易市場建設,并根據不同能源發展特性對可再生能源補貼進行動態調整。
電力行業是推動能源轉型的關鍵環節。據測算,80%以上的非化石能源需要轉換為電能才能實現便捷使用。要大幅度提高終端用能的電氣化水平,這不僅可以提高能源效率,也可以為大規模開發可再生能源創造平臺。可再生能源電力是實現替代化石能源的根本途徑,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將成為未來電力供應的重要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