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質成型燃料是高污染?開玩笑
近日,環保部針對《高污染燃料目錄(二次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征求正式截止。值得注意的是,本輪征求意見稿讓生物質燃料行業在驚詫之余深感不安——此前明確不屬于高污染燃料的“加工成型的農林固體生物質燃料”如今赫然出現在管控燃料之列。
在二次征求意見稿中,根據控制嚴格程度不同,未使用專業鍋爐的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被列入Ⅰ類(一般控制)、Ⅱ類(較嚴控制)管控燃料,而在最為嚴格的Ⅲ類管控燃料中,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則未做任何具體分類,無論是否采用專業設備進行燃燒處理都將“一視同仁”,被列為高污染燃料。而在去年10月的首次征求意見稿中,僅將未加工成型的農林固體生物質燃料劃定為高污染燃料,并明確指出“加工成型的農林固體生物質燃料不屬于高污染燃料”。
同時,在首輪征求意見稿中,還對未加工成型的農林固體生物質燃料分林業剩余物、農作物及加工剩余物和枯草、蘆葦、柳枝稷等草本作物三大類進行了詳細描述。在二次征求意見時,這一具體分類已被剔除,取而代之的是根據“新《大氣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劃定區域,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秸稈等農林剩余物可按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其實,早在2001年4月原國家環保總局(現環保部)印發的《關于劃分高污染燃料的規定》中,直接燃用的生物質燃料(樹木、秸桿、鋸末、稻殼、蔗渣等)就已被劃定為高污染燃料,但成型燃料的界定問題卻一度模糊。
2009年和2014年,廣東省和山東省環保廳還曾先后向環保部發函專門詢問。2009年8月7日,在環保部對廣東省環保廳《關于生物質成型燃料有關問題的復函》中明確指出,采用農林廢棄物(秸稈、稻殼、木屑、樹枝等)為原料,通過專門設備在特定工藝條件下加工制成的棒狀、塊狀或者顆粒狀等生物質成型燃料,在配套的專用燃燒設備上應用,不屬于高污染燃料。
而在2014年9月21日,環保部在針對相應問題回復山東省環保廳時則提出,“生物質成型燃料在燃燒不完全或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的情況下,都有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空氣污染。考慮到部分城市目前在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工作中存在的清潔能源保障不足問題,環保部原則同意在使用專用鍋爐并配套袋式除塵器的條件下,由城市政府結合本行政區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允許生物質成型燃料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使用。”同時,復函又補充,“生物質成型燃料屬于可再生能源,是一種較好的煤炭替代燃料。環保部將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進一步完善技術標準和政策法規,促進生物質燃料的推廣使用。”
從“不屬于高污染燃料”到“管控燃料”,從界定模糊到“原則同意”和促進推廣,《可再生能源法》“鼓勵清潔、高效地開發利用生物質燃料,鼓勵發展能源作物”的聲音言猶在耳,兩次征求意見稿的前后變化卻如此之大,行業定位會否面臨“急轉彎”不禁讓從業者憂慮不已。
相關行業協會和企業推測,從去年10月首輪征詢意見至今,我國多地霧霾天氣頻發,環保部門出于改善空氣質量的緊迫壓力可能就此“采取相對極端的劃分方式”。同時,由于生物質成型燃料行業里中小型企業居多,“一些企業的除塵等技術處理不達標,監管成本又過大,索性‘一刀切’”。
從“可再生能源”到“高污染燃料”,相應企業將會首當其沖。經過近10年的發展,生物質成型燃料在供熱領域已經有了很大優勢。在沒有國家任何補貼的情況下,成型燃料經過了市場的檢驗,整體效益正處于上升軌道。在我國北方,近年來霧霾形成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秸稈散燒,生物質成型燃料是秸稈的一個重要利用方式。如果這一行業發展受阻,會直接影響秸稈等農林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
最近5年,其公司生物質成型燃料的業務區域已覆蓋全國多個省份。但近年來,雖有工商、能源等與經濟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可部分省份環保部門的態度卻從剛開始的支持逐漸轉變為限制發展。正當公司業務逐步向好,整個行業紅紅火火的時候,如果出臺這樣的文件,將會嚴重影響企業長期發展。
此外,在我國北方農村,農戶從一些專業公司購買成型燃料的加工設備,將自家和周邊的農林廢棄物加工成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后再銷售回公司,這樣的經營模式已經開始逐步推廣。據測算,一臺專業加工設備的年收入在8萬元左右,兩年基本可收回成本。談及與農戶的此類合作,企業人士也表示,多個公司此前正在積極推廣同樣的運作方式,但如果最終產品被劃定為高污染燃料,必將導致市場萎縮,相關生產活動也將被迫叫停,產業從業人員將面臨失業和破產的窘境。
另一方面,行業專家對這樣的劃分也表示不解。2月3日,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石元春,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教授倪維斗,中國工程院院士、蘭州大學教授任繼周聯合呼吁,生物質成型燃料屬于清潔、綠色、低碳的可再生能源,其在專用鍋爐中燃燒,僅需要適當除塵,就可達到與天然氣相同的煙塵、氮氧化物排放水平,二氧化硫排放遠低于天然氣。在經濟性方面,獲得相同熱量,生物質成型燃料的成本僅有天然氣的60%甚至更低。同時,生物質成型燃料將露天焚燒的秸稈在鍋爐里清潔燃燒,這種產業化、資源化的利用的方式,既提供了清潔能源,又治理了秸稈露天焚燒。
此外,在一些此前生物質能源發展較為積極的省份和城市,此番意見的征求也引起了政府部門的憂慮。其中,有省份環保部門在復函中提出,生物質成型燃料含硫量低、灰分低,燃燒后主要的污染物是煙塵。配置高效的布袋除塵器的生物質鍋爐在正常運行時,可以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的排放標準。如果將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列為高污染燃料禁止使用,與國家推廣生物質能源利用政策相悖。結合實際情況,秸稈等生物質燃料綜合利用途徑將更加難以推廣。“因此,建議將Ш類禁燃區管控燃料中的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刪除。”
雖然在第二輪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城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空氣質量現狀和改善目標,在依法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時,選擇管控燃料目錄,但也明確提出“鼓勵選擇最嚴格的Ⅲ類”。環保部一方面將自由裁量權下放給了地方政府,但另一方面也表態成型燃料屬于高污染。這很可能導致一些地區對成型燃料的推廣使用持不支持也不反對的消極態度,這對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是不利的。
目前多方反饋意見正在匯總整理過程中,環保部會積極采納各方聲音,進一步的修訂稿會盡快提交部長工作會進行審核,預計《高污染燃料目錄》的最終版本將在近期正式發布。本報記者也將持續關注目錄修訂及發布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