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安徽亳州禁燃區重新規劃了
近日,安徽亳州根據相關規定和要求,制定出臺了《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分區域合理劃定不同類別的禁燃區,以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進一步推進我市能源結構調整。
一、禁燃區內禁用的高污染燃料種類
Ⅰ類高污染燃料組合是指,單臺出力小于20蒸噸/小時的鍋爐和民用燃煤設備燃用的含硫量大于0.5%、灰分大于10%的煤炭及其制品,其中:型煤、焦炭、蘭炭的組分含量大于國環規大氣〔2017〕2號文中規定的限值;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Ⅱ類是指,除單臺出力大于等于20蒸噸/小時鍋爐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Ⅲ類是指,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
二、中心城區和譙城區行政區劃定為禁燃區
根據《通知》,市中心城區和譙城區行政區劃定為禁燃區,分Ⅰ類、Ⅲ類管控燃料控制區。
Ⅲ類管控燃料控制區為,譙城區花戲樓街道辦事處、湯陵街道辦事處、薛閣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亳州經濟開發區、亳蕪現代產業園區行政區域。
Ⅰ類管控燃料控制區為,除Ⅲ類管控燃料控制區的其他區域。
三、禁燃區禁止銷售燃用相應的高污染燃料
據《通告》,禁燃區管理措施為,嚴格落實《安徽省重點控制區域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公告》,嚴把環境準入關,不再審批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在禁燃區內,除納入本市能源規劃的環保綜合升級改造項目外,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燒設施;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相應的高污染燃料。
在禁燃區內,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及其燃燒設施按以下規定逐步強化管理:2018年底前,完成Ⅲ類管控燃煤控制區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替代工作;完成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改造,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磚瓦工業配套建設除塵和脫硫設施,執行《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加快鄉鎮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不能穩定達標的生物質鍋爐以及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的淘汰和改造工作。
四、在禁燃區內,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燃氣鍋爐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