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2018年“鐵腕治霾·保衛藍天”鍋爐專項治理方案出臺
1.優化產業結構。禁止新建、擴建燃煤發電、燃煤熱電聯產和燃煤集中供熱項目,禁止新建、擴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項目。
全市煤化工、石油化工、焦化、水泥(不含粉磨站)、 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保溫材料、防水材料等行業企業 限制 50%產能;2018年,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灞橋區、未央區、閻良區上述行業企業全部搬遷或關停;西咸新區及其他區縣、開發區2020年上述行業企業全部搬遷或關停,其中2018年完成20%,2019年完成60%。
2.加快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制定能源結構改革方案,改革完善燃氣特許經營制度,研究新的天然氣采、供、用體制機制,尋求更多企業和社會資本進入全市能源消費基礎設施建設,提速清潔能源供應和煤改潔工作進度。2018年完成新氣源啟用、燃煤熱源廠清潔化改造,啟動第三氣源項目;到2020年,基本建成“無煤化”城市。
3.嚴控煤炭消費總量。完成省上下達的煤炭消費總量削減任務,當年未完成削減任務余量結轉累加至下一年度。以散煤削減為主,規上工業以燃料煤削減為主,禁止新建除“煤炭超臨界水氣化制氫發電多聯產技術實驗項目”外的耗煤(原料煤和燃料煤)項目,對違規新建的耗煤項目,在實施責任追究的同時,由項目所在轄區政府予以取締。
4.深入推進散煤治理。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原則,深入推進散煤治理。通過整村推進農村居民、農業生產、商業活動燃煤(薪)的清潔能源改造和以電代煤(薪)、以氣代煤(薪)以及風能、太陽能和地熱能等清潔能源替代,2018年底前,城市及平原地區民用散煤“清零”,完成平原農村清潔能源替代全覆蓋,山區農村替代率達到80%。對暫不具備改造條件的遺址保護區及剩余山區農村繼續實行“煤本制”,應使用“潔凈煤+民用高效潔凈煤爐具”過渡。2019年年底前全面實現民用散煤“清零”。
逐年壓減定點煤炭經營場所,2018年壓減不少于60%,2019年全市不再保留定點煤炭經營場所。
5.加快推進清潔供暖。2018年采暖季前,全市現有燃煤熱源廠全部完成清潔能源改造,場地滿足新建燃氣供熱設施的燃煤熱源廠,在新建設施的同時,可暫時保留原供熱設施。未按時完成改造任務的燃煤熱源廠年底前全部淘汰。
6.完成燃煤鍋爐“清零”。 2018年10月底前,除熱電聯產鍋爐外,全市所有燃煤鍋爐、燃煤設施和工業煤氣發生爐、熱風爐、導熱油爐全部拆除或實行清潔能源改造。
7.開展燃氣鍋爐改造。2019年底前,全市所有燃氣鍋爐全面完成低氮燃燒改造并達到排放標準要求,其中2018年不少于60%,生產經營類天然氣鍋爐全部完成。
8.建設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完成已劃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當由所在區縣政府限期改用清潔能源,超期未完成的,一律拆除。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要求,逐步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
9.推進火電企業轉型改造。按照省上火電企業新布局,配合做好陜北至關中750千伏線路通道建設。2019年3月底前,大唐灞橋熱電廠、大唐渭河熱電廠、陜西渭河發電有限公司、西安西郊熱電廠、大唐戶縣第二熱電廠全部落實熱電聯產、以熱定電,釋放全部供熱能力,非采暖季,在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減少或停止發電。鄠邑區國維淀粉廠自備電廠3年內停止發電并完成搬遷。
10.推進秸稈等生物質綜合利用。推廣固化成型、生物氣化、熱解氣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術,培育龍頭企業,示范帶動秸稈原料利用的專業化、規模化、產業化發展。
11.深化經營性散煤治理。對以散煤為燃料的餐飲、燒烤、工業生產、小作坊、洗浴、石灰窯、磚瓦窯等經營性單位(個人)、企事業單位食堂的燃煤設施,發現一例,取締一例,保持高壓態勢,堅決防止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