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2018年高污染型鍋爐治理規劃及目前完成情況
第一季度:1. 印發實施《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環境管理的通告》,將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擴大到全市行政區,并以《高污染燃料目錄》最嚴類別(第Ⅲ類)作為該市高污染燃料類型。2. 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環境管理通告的通知》,明確具體實施安排并組織各區、各有關部門推進落實。
第二季度:1.組織開展上半年鍋爐執法專項行動,對排放超標的鍋爐實施嚴格查處。2.組織廣州造紙廠2臺自備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第三季度:組織開展下半年鍋爐執法專項行動,對排放超標的鍋爐實施嚴格查處。
第四季度:完成廣州造紙廠2臺自備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計劃推進情況:
1.印發實施《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環境管理的通告》,將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擴大到全市行政區,并以《高污染燃料目錄》最嚴類別(第Ⅲ類)作為該市高污染燃料類型。
2.組織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環境管理的通告》,召開會議,通過加強政策宣貫,要求企業提速完成鍋爐淘汰或清潔能源改造任務;組織廣州造紙廠3臺自備鍋爐及恒運東區3臺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3.會同質監局聯合起草了《廣州市環境保護局 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加強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組織各區全面開展生物質鍋爐清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