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汕頭藍天保衛戰(鍋爐相關)
1、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各區(縣)嚴格控制年度煤炭總量。淘汰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全市城市建成區居民散用煤全部清零。到2020年,按照全省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部署,配合完成標準煤總量控制及能源消費結構調整。
2、擴大全市天然氣供應規模。推進工業企業煤改氣工作。配合省發改委加快推進粵東LNG配套管網建設。成立市、區(縣)一級管線建設協調領導小組,按照汕頭段工程計劃,積極推動征地拆遷工作,保證建設工作按期開展。按供熱需求發展天然氣熱電聯產。
3、根據在建、已建、擬建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項目情況,制訂并實施集中供熱替代分散燃煤鍋爐計劃。2019年底前,加快集中供熱管網建設,基本淘汰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不能穩定達標的分散供熱鍋爐。2020年底前,全市建成較為完善的園區集中供熱基礎設施。開工建設汕特燃機天然氣集中供熱項目和濠江區汕頭市電廠南區供熱項目。
4、堅決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及時退役服役期滿煤電機組,推進運行時間長的煤電機組提前退役。對于關停機組的裝機容量、煤炭消費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允許進行交易或置換,可統籌安排建設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