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關停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只有一類情況可豁免
近年來,中國社會正集體邁進清潔能源時代。在這樣的轉折點上,作為火電裝機容量居全國第一大省的山東,再次發出了嚴控耗煤項目的明確信號。
近日山東省能源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核實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相關情況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除所在地區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熱源機組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關停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及配套鍋爐。
《通知》中表示,近期山東省各市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控制炭消費總量推進清潔高效利用的指導意見》(魯政辦字[2019]117號)等文件有關部署要求,梳理了轄區內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信息,對于漏報的非所在地區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熱源燃煤機組,提出2021年底前關停的計劃建議。
《通知》中明確,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小型燃煤機組關停對于山東省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的重大意義,認真細致梳理燃煤機組信息,嚴格把關報送材料,逐一審核材料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確保全省小型燃煤機組關停工作見底見效。
為了確保《通知》的執行落地,能源局還將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核查組,對補報的所在地區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熱源煤機組情況進行現場核查,經核査確定不屬于所在地區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熱源的燃煤機組,由所在地縣級或市硏究制定機組關停及其熱源替代計劃。
在本次《通知》中,山東省能源局著重指出,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根據本轄區內機組關停計劃,統籌做好機組關停與民生保障工作,確需延期報送的地市,必須提出延期申請。對于未按期報送材料且未提出延期申請的地市,視為無補報機組。一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謊報瞞報等問題,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