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哈爾濱2017最新燃煤鍋爐拆改及清潔能源鍋爐替代補貼政策及補助辦法
哈爾濱市2017拆除淘汰改造燃煤小鍋爐的工作一直在推進,如今更是出臺了專門的工業燃煤小鍋爐變為天然氣鍋爐等清潔能源鍋爐的政府資金補助辦法,以下為詳細的哈爾濱燃煤鍋爐補貼標準:
一、哈爾濱鍋爐資金補助對象
(一)哈爾濱市主城6區(不含呼蘭、阿城、雙城3區)建成區及工業園區現役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小鍋爐,在2017年限期內淘汰,實施拆除并網、清潔能源改造、廢棄拆除工程的供熱單位或鍋爐產權單位。
(二)對呼蘭、阿城、雙城3區的建成區及工業園區現役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小鍋爐,以及哈爾濱市區(9區)建成區及工業園區現役燃煤的10—20蒸噸/小時鍋爐,在2017年淘汰,實施拆除并網、清潔能源改造、廢棄拆除工程的供熱單位或鍋爐產權單位。
二、補助標準
(一)大型集中供熱鍋爐補助標準
對居民、居民與非居民混合供熱燃煤小鍋爐,依據其實際供熱面積,按照50元/平方米(建筑面積)的標準給予補助。實施聯網工程的供熱單位不得向居民收取其他聯網費用。
(二)燃煤鍋爐改燃氣鍋爐、生物質成型顆粒燃料鍋爐等清潔能源環保鍋爐補貼標準
1.對采用低氮燃燒鍋爐等技術達到排放標準的燃用天然氣、液化氣等清潔燃料鍋爐替代方式淘汰燃煤小鍋爐的,依據新建鍋爐噸位,按照12萬元/蒸噸的標準給予補助。
2.對采取電鍋爐替代方式淘汰燃煤小鍋爐的,依據新建鍋爐噸位,按照36萬元/蒸噸的標準給予補助。
3.對采取電熱膜、熱泵、太陽能等其他清潔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替代方式淘汰燃煤小鍋爐的,依據其實際供熱面積,按照36元/平方米(建筑面積)的標準給予補助?!?/p>
(三)僅淘汰燃煤鍋爐補助標準
對拆除現役非供熱燃煤鍋爐且不再新置鍋爐的工、商業企業,依據拆除燃煤鍋爐噸位容量,按照2.8萬元/蒸噸的標準給予鍋爐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