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市城市建成區燃煤小鍋爐補助資金計劃公示
2018-11-08
根據《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自治區2015-2017年設區城市建成區燃煤小鍋爐整治補貼資金使用指導意見的通知》(桂環函〔2016〕1608號)要求,南寧市環境保護局組織六城區和高新區、經開區開展2015-2017年南寧市城市建成區燃煤小鍋爐整治資金補貼工作,經相關企業申報、城區環保局受理及初審、城區政府公示、市及城區兩級環保局進行現場核查,擬對17臺鍋爐(共60.2蒸噸/小時)進行補助,共計119.92萬元。現將擬補助資金計劃(詳見附表)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18年11月2日-11月8日(共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