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各造紙廠10噸以下鍋爐需“清零”
2018-04-17
山東近日印發了《 關于做好燃煤小鍋爐“清零”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主要針對山東造紙廠蒸汽鍋爐進行治理。
1、2018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10蒸噸/小時以上鍋爐超低排放改造,無法完成的,自2018年6月1日起停產改造。
2、高架源(排氣口高度45米及以上)在線監測設施應按要求與省和國家監控平臺聯網。5月底前完成,屆時完不成的,自6月1日起停產整改。
3、2018年6月底前,完成行政區域內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的淘汰, 確有困難不能完成淘汰的,自2018年6月1日起停止運行,6月底完成拆除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