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能源轉型現狀的分析
相比世界其他主要經濟體和能源消費大國,我國能源轉型的難度和復雜性可能居于首位。大體上,我國能源轉型之難有四:一是能源消費體量大,二是能源消費總量還處于遞增階段,三是能源消費結構不合理,四是碳減排壓力大、時間緊。
上述“四難”當然會增加我國能源轉型的難度,但這并不是影響我國能源轉型正確推進的主要障礙。當前,我國能源轉型的首要障礙在于,產業界、理論界和實際操作部門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對能源轉型簡單化、程式化理解的傾向。在這一思維和觀念影響下,影響我國向可再生能源轉型的障礙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能源轉型被簡化為單純“提高可再生能源份額”問題,能源轉型的推進也被簡單歸結為完全取決于政府的“決心”,似乎只要政府政策力度大、補貼到位,能源轉型就能成功。但實際上,巨額補貼已成為政府難以承受之重。
第二,目前的主流觀點傾向于把可再生能源的成本競爭力作為向可再生能源轉型的關鍵問題,認為隨著風電和光伏發電成本進一步下降到可以與常規能源競爭,向可再生能源發展面臨的問題就迎刃而解。然而,向可再生能源轉型中的關鍵問題其實不是成本問題。
第三,能源轉型的長期性和復雜性沒有得到正確理解和足夠重視。人類歷史上的能源轉型大都經歷相當長時間:煤炭取代薪柴成為主導能源經歷了140年左右,石油超過煤炭成為主導能源經歷了90年左右。由于能量密度低、資源位置、資源利用的轉換效率等方面的限制,可再生能源要替代化石能源注定要花更長的時間。
簡而言之,能源轉型通常表現為一次能源主導地位的更替,“新”能源取代“舊”能源,如煤炭替代薪柴、石油替代煤炭,以及當前正在進行的可再生能源對化石能源的替代。但是,“新”能源份額的提升只是能源轉型的一個淺層表現,或者說,僅僅是一次成功的能源轉型的自然結果。對一個國家而言,完整理解能源轉型的內涵是確立正確的能源轉型戰略,以及能源轉型能夠順利推進的前提。從當前全球能源轉型的大背景出發,至少應從如下三個方面來理解很多國家當前正在推進的能源轉型:
首先,能源轉型絕不僅僅是在現有能源體系中單純提高可再生能源或非化石能源比重,更重要的是要有能源體系的結構性變化。也就是說,與化石能源特性完全耦合的現有能源體系,特別是電力系統必須變革以適應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小功率特點。沒有能源體系,特別是電力系統的適應性變革,現有能源體系容納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空間相當有限。
其次,每次能源轉型都會涉及利益關系的再調整,都會產生失敗者和成功者。隨著石油逐步替代煤炭,石油供應商及相關企業崛起,部分煤炭供應商及相關企業倒閉。隨著可再生能源對化石能源替代的深入,可再生能源企業與化石能源企業之間的競爭將日益激烈。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政府不能正確把握能源轉型的大方向以及由此導致的利益關系的再調整,或者受到“舊能源”集團的游說,有可能會出臺阻礙能源轉型的政策。
最后,對當前能源轉型的長期性和復雜性要有清晰認識與足夠重視。從能源轉型的歷史看,一種能源替代另一種能源并獲得主導地位,需要數十年甚至上百年時間。當前的能源轉型,主要內容是可再生能源對化石能源的替代。從寬泛的意義上講,也可以說是非化石能源對化石能源的替代。與歷史上的能源轉型相比,其長期性和復雜性均更勝一籌。
從長期性看,作為替代能源主力軍的可再生能源,無論是能量密度還是利用成本,與被替代的化石能源相比均無優勢。從復雜性看,可再生能源是多個品種的集合,其中任何一個能源品種都不具備成為單一主導能源的“潛質”。而且,這些可再生能源品種的技術特性也不完全相同,水電基本與現有能源系統兼容,風能和太陽能更適合分布式、小功率,生物質能則分布式、集中式均可。要將這些能源利用技術整合為一個有機“新”能源體系,將面臨更多的技術、組織和制度方面的復雜性。對此,政府的政策制定與實施部門應予以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