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鐵腕治霾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鍋爐相關)
1.嚴格執行《關中地區治污降霾重點行業項目建設指導目錄(2017年本)》,關中核心區(見陜政辦發〔2015〕23號)禁止新建、擴建燃煤發電、燃煤熱電聯產和燃煤集中供熱項目,禁止新建、擴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市政府負責。各市政府包括各設區市政府、韓城市政府,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管委會,下同) 制定關中地區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企業退出工作方案,率先關停搬遷關中核心區企業,重點壓減水泥(不含粉磨站)、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保溫材料等行業企業產能。
2.削減煤炭消費總量。落實《關中地區重點企業煤炭消費預算管理暫行辦法》《關中地區熱電聯產(自備電廠)機組“以熱定電”暫行辦法》,加強節煤改造,嚴控新增燃煤項目。以散煤削減為主,規上工業以燃料煤削減為主,每年削減燃煤500萬噸,三年累計削減1500萬噸。未完成煤炭削減任務的城市,削減任務結轉累加至下一年度,同時禁止新建耗煤項目。
3.穩步推進清潔供暖。制定清潔取暖實施方案,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熱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氣、電、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熱供暖、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太陽能供暖、工業余熱供暖等),優先采取分布式清潔能源集中供暖,居住建筑不具備條件的,可接入市政集中供暖。新增天然氣產量優先用于保障民生用氣。優化熱源點規劃布局,對關中地區現有燃煤集中供熱站實施清潔化改造,推動熱電聯產富余熱能向合理半徑延伸,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集中供熱站全部予以拆除,覆蓋范圍外的統籌布局天然氣、電、地熱、生物質等清潔能源取暖措施,暫不具備清潔能源供暖的執行超低排放標準并限期完成清潔能源改造。現有燃煤集中供熱站2019年底前改造完畢,其中,2018年不少于60%。
4.深入推進散煤治理和秸稈等生物質綜合利用。在關中地區整村推進農村居民、農業生產、商業活動燃煤(薪)的清潔能源替代,采取以電代煤、以氣代煤,以及地熱能、生物質能、風能和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替代。到2018年底前,力爭平原農村替代實現全覆蓋,山區農村替代率達到80%;到2019年底,山區農村替代實現全覆蓋。關中核心區以外和各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外的地區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改造的,應使用“潔凈煤+民用高效潔凈煤爐具或蘭炭+蘭炭專用爐具”過渡。
推廣固化成型、生物氣化、熱解氣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術,培育龍頭企業,示范帶動秸稈原料利用的專業化、規模化、產業化發展。2018年底前,力爭秸稈原料產業化利用實現一縣一品,不斷提高秸稈高值化利用水平。
開展秸稈還田、青貯飼料、堆肥等綜合利用,從源頭禁止秸稈焚燒。杜絕使用散煤、秸稈、玉米芯、枯枝落葉等生物質燃料。
5.加大燃煤鍋爐拆改力度。2019年底前,關中地區所有35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20蒸噸/時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燃煤設施和工業煤氣發生爐、熱風爐、導熱油爐全部拆除或實行清潔能源改造,其中,2018年不少于60%。
6.開展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關中地區現有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其中,生產經營類天然氣鍋爐2018年全部完成。改造后的氮氧化物排放低于80毫克/立方米。
7.建設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完成已劃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當在當地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內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要求,逐步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
8.對關中地區火電企業進行改造。加快建成陜北至關中第二條750千伏線路通道,對關中地區火電企業進行優化布局,關中核心區不再新建火電、熱電企業。2019年底前,關中地區現有火電機組全部實行熱電聯產改造,釋放全部供熱能力,對熱電聯產項目發電計劃按照以熱定電原則確定。采暖季,供熱機組嚴格按照以熱定電原則落實發電計劃,確保民生用電、用熱需求不受影響;非采暖季,在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減少或停止發電,其中,西安周邊的大唐灞橋熱電廠、大唐渭河熱電廠、陜西渭河發電有限公司、西安西郊熱電廠、大唐戶縣第二熱電廠于2018年底前率先完成改造。開展非供熱燃煤自備機組清潔替代,30萬千瓦以下非供熱燃煤自備機組的企業參加電力直接交易,將非供熱燃煤自備機組電量轉讓給公用高效清潔機組代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