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燃煤鍋爐、電廠燃煤鍋爐治理大動作
近日,甘肅省印發 《甘肅省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在主要任務中提出: 2018年底前完成12家火電企業20臺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同時鼓勵30萬千瓦時以下燃煤火電機組實施超低排放改造。
另外,將切實提高集中供暖覆蓋率。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和發展實際,加快推進供熱管網建設和改造進度,不斷提高城市集中供熱覆蓋率,減少民用散煤使用量。蘭州、嘉峪關、金昌、白銀等4市城區集中供熱基本實現全覆蓋(不含分戶式清潔供暖),進一步提高其他10個市州所在城市城區集中供熱能力和覆蓋率,其他各縣(市、區)要科學制定供暖規劃,加大集中供熱工程和供熱管網建設力度,切實提升城區集中供熱覆蓋率。
在全面完成燃煤鍋爐綜合整治的規劃中提出,各市州、縣(市、區)要深入推進燃煤鍋爐綜合整治,通過淘汰拆并、清潔能源改造、環保達標治理等方式,完成轄區內在用燃煤鍋爐整治任務。積極做好燃煤鍋爐(特種設備目錄范圍內的承壓鍋爐)清查工作,按用途規模、排放現狀、使用登記證信息建立清單臺賬,對城區內不符合國家和省上有關政策要求的燃煤鍋爐要予以淘汰關閉。
堅持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城市大型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且滿足拆并接入需求的燃煤鍋爐應予以拆并;天然氣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在落實氣源和供氣量的前提下實施清潔能源改造、城市供熱、天然氣管網覆蓋不到區域的燃煤鍋爐,對于符合國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應進行鍋爐煙氣達標治理改造,對不符合國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應改為電、醇基燃料等清潔能源;對于小、散、遠等偏遠鄉鎮地區,由于受經濟等條件制約暫不具備淘汰、清潔能源替代或達標治理的燃煤鍋爐,可采取使用潔凈煤等方式實現鍋爐煙氣達標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