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個別城市禁用國家大力推廣的生物質鍋爐?
亂象:
1、2017年3月27日,環保部發布《高污染燃料目錄》,將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燃料列入Ⅲ類禁燃燃料。
2、2017年9月,廣東省廣州市政府出臺《關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通告征求意見稿》,也將生物質成型燃料明確為高污染燃料并欲取締。
3、目前深圳禁止燃用生物質成型燃料,且偷燒煤炭、木柴、廢舊家具一次最高可罰20萬元。
可以看到,某些時期、個別城市會有禁用生物質鍋爐的情況,為什么?與當地環保部門溝通可以了解到,原來有些企業打著生物質能的旗號,實際燃燒煤炭或者其他有害廢棄物,或者是不經排放處理直接排放廢氣。這些亂象的出現對環保監管執法造成了困擾,環保部門此舉是不得已而為之。生物質燃料的清潔、環保特性常常被外界所忽視或誤解,這也成為整個行業發展壯大面臨的最大問題,因此,行業企業必須自我要求,加強自律,將個別不守規矩的“害群之馬”清除出去,提升行業整體形象,推動生物質燃料供熱行業健康發展。
現狀:
2017年底,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生物質能供熱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提出大力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加快發展生物質鍋爐供熱。《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更提出了‘到2021年生物質能清潔供暖面積達到21億平方米’的目標,這一目標高于電、天然氣、地熱等能源。這對于生物質燃料供熱行業而言,無疑是重大利好。生物質能資源豐富,價格接近煤炭,且能夠達到天然氣排放標準,技術經濟性好,環境效益高的特性,讓生物質能源在清潔供暖進程中擔負著重擔。生物質燃料供熱行業要抓住機遇,積極參與,規范化發展,扛起供暖清潔化轉型這份重任。
諸如廣東省等原出臺過禁用生物質的文件的地區也都出臺了生物質鍋爐排放標準,也就是說,允許符合標準的生物質鍋爐使用。
另外,八十余家生物質燃料供熱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簽署《自律公約》,共同約定:加強生物質燃料供熱行業自律,規范生物質燃料供熱企業經營行為,維護生物質燃料供熱市場秩序,保護生物質燃料供熱行業企業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生物質燃料供熱的優勢,促進生物質燃料供熱行業健康發展。
《自律公約》約定,生物質燃料的原料必須為農林剩余物及能源作物;生物質燃料的燃用,須配置生物質專用鍋爐或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生物質專用鍋爐;生物質燃料鍋爐,不摻燒城鎮生活垃圾、廢舊家具板材、工業固體廢物及其他有害廢棄物,以及煤炭、矸石等化石燃料;生物質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須達到高標準,即在用、新建生物質燃料鍋爐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將分別控制在2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以內,重點地區生物質燃料鍋爐的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在150毫克/立方米以內;依法、誠信承攬生物質燃料供應和供熱服務項目,加強同業合作,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不以低價惡性競爭等手段承攬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