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針對工業鍋爐、電廠鍋爐的治理情況
1、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
強化能源消費總量和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雙控”措施,嚴格落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實現煤炭消費減量替代。
2、增加清潔能源利用規模
加快開發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資源,提高清潔能源比例,2018年底非石化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的13.5%以上。
3、加快推進煤改氣工程
加快推進城鎮燃氣管道建設,擴大城鎮居民管道天然氣利用率。2018年年底前天然氣管道通達全市建成區有用氣需求的工業園區和產業集聚區。通過財政補貼等措施推進陶瓷企業煤改氣改造,同時加快周邊地區天然氣設施建設。
4、大力推進集中供熱建設
繼續推動工業項目向工業園區集中,統籌建設工業園區熱電冷聯產和分布式能源系統,強化集中供熱供電。加快集中供熱工程建設,2018年底,全市集中供熱量占供熱總規模比例達到70%以上。
2018年6月底前對已建、在建、擬建的集中供熱項目進行全面摸查,制定集中供熱替代分散鍋爐計劃,明確替代分散鍋爐情況,通過財政補貼等措施推進企業使用集中供熱熱源,相關建設工作要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地區禁止新建、擴建分散供熱鍋爐,已建成的分散供熱鍋爐要在集中供熱項目建成后3個月內關停。
5、加強禁燃區監管
加強對禁燃區內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行為的監管。2018年年底前基本實現民用燃燒設備無燃煤化。
6、實施重點行業提標改造
按照省環境保護廳的工作部署,執行石化、鋼鐵、水泥行業和化工、有色金屬冶煉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實施鋼鐵燒結機(球團)工序脫硝,組織鋼鐵企業制定燒結機(球團)工序脫硝改造計劃,并督促鋼鐵企業于2018年年底前啟動實質性改造。
7、深化電廠污染減排
合理安排電廠年度生產和檢修計劃,最大限度減少秋冬季電力行業污染物排放。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在保電網安全、保電力供應的前提下,安排污染區域內燃煤機組按照最小運行方式運行、錯峰生產,優先安排區域外電廠頂峰生產。
8、深化工業鍋爐治理
禁止新建燃煤鍋爐,通過財政補貼等措施對我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實施淘汰或改清潔能源。推進3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含企業自備電站)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開展生物質鍋爐專項整治行動,淘汰注銷不符合特種設備管理要求的生物質鍋爐,保留的生物質鍋爐必須配備高效除塵設施和視頻監控,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或優于現行天然氣鍋爐對應的排放標準,2018年年底前要完成50%的工作任務,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